第4章

我咬牙捏起了拳頭:


 


「原來你們早就知道那妖物害人性命,為什麼等那麼久也不出手?若不是我這次去了,你們還要放任它為非作歹嗎?」


 


他似乎對我的質問很不滿,橫眉立目直起了身子:


 


「那不然呢?說到底一群蝼蟻罷了,但凡趕上個大災大疫,哪次不是幾萬幾萬地S?這不過是讓妖吃了幾個,瞧給你心疼的,難怪整個宗門你最沒出息。」


 


他不知用了什麼手段,瞬間將我揣在衣襟內側的那枚妖丹收到手上,磋磨一番後又冷笑道:


 


「哼,我也明告訴你,當初盯著這任務的師兄弟不少,都打算把這虎妖養肥了再S,哪想到讓你個不明所以的廢物提前給宰了,簡直暴殄天物,得了,這垃圾你自己留玩吧,上交了我們也嫌佔地方。」


 


說罷,他一抬手,將那妖丹連同幾塊靈石扔到地上:


 


「諾,任務獎勵,撿起來就滾吧。」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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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的,我能受這氣?


 


雖然腦中的理智告訴我,以我宗門墊底的實力根本打不過對方。


 


但身體還是先腦子一步,做出了反應。


 


那記事的師兄顯然沒想到,我竟然會不自量力地發起攻擊,慌忙調動靈力金光護體。


 


轟——


 


劍刃劈在金光罩的瞬間,爆發出一聲巨響,以整個任務堂為中心,傳出去數百米遠。


 


我和他都一愣。


 


緊接著隻聽「咔嚓」幾聲輕微的脆響。


 


師兄的金光罩,碎了。


 


10


 


宗門是明令禁止私下內鬥的。


 


違反規定的,輕者罰靈石,重者逐出宗門。


 


管事長老趕來得很快,幾乎隻用了五息時間,便帶著一眾弟子出現在任務堂內。


 


沒想到來的時候氣勢洶洶,掃視一周見到是我後,氣沒了大半。


 


轉眼惡狠狠地瞪了與我交手的師兄:


 


「我看你真是闲的,犯得著跟他交手自降身價?這些日子是不是疏於修煉了?金光罩都能被個廢物打碎,丟人。」


 


「師尊教育得是!弟子剛剛輕敵了!明天……啊不今天!今天立刻馬上就加練!」


 


他嚇得立刻跪下磕頭認錯。


 


我不服,也不願跪。


 


可還沒來得及理論,長老便冷哼一聲,飄飄然地走了。


 


從始至終,都沒拿正眼看過我一次。


 


我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,心裡怄著口氣,吐不出也咽不下。


 


那師兄看著我的眼神愈發幽怨,但還是趁著起身,順手撿起了剛剛被他丟在地上的東西,一把懟進我懷裡:


 


「走走走,今天遇到你,算我倒霉行了吧!」


 


「不行。」


 


「那你還想怎樣?要不我再給你磕一個?」


 


「我不要別的,你調金光護體,讓我再打一次。」


 


「不是,哥們,你有病吧?」


 


他連忙退開幾步,眼角都在抽搐,臉上寫滿了「你想S可別帶上我」。


 


我沒有理會他的拒絕,自顧自甩了甩長劍。


 


剛剛兩股力量碰撞所產生的衝擊,震得我手腕生疼。


 


可剛剛那股從我身上爆發的力量。


 


分明不屬於我啊!


 


不行,我必須再確認一次。


 


11


 


我並沒能如願。


 


那師兄怕被長老責罰,無論如何都不肯再與我交手,最後幹脆甩了張縮地符遁走了。


 


我再想找其他人切磋,也隻能得到對方的不屑與鄙夷。


 


無奈之下,我隻能找清靜的地方,靠著一遍遍的真氣運行周天,來探索這股莫名力量的源頭。


 


可一晃眼大幾個月過去,我依然沒有頭緒。


 


這股力量不是固定的,每天都會更強一分,甚至隱隱讓尚未築基的我,跳過流程,有了結丹的跡象。


 


比起興奮,我心裡更多的是恐懼。


 


如此巨大且來源不明的力量,莫非是邪神作祟不成?


 


那有沒有可能,它會在未來的某天將我反噬呢?


 


另一方面。


 


我在找尋幫徐樂然的辦法上,也處處碰壁。


 


歸雲宗的藏書閣是整個九州內最豐富的。


 


可我近乎翻遍了所有典籍,也沒找到任何能重鑄魂魄的辦法。


 


反而查到了一個非常古老的修煉之法。


 


說上古時期,世間靈氣充沛,人、妖、精、怪均可修煉成仙。


 


可人似乎在修煉這方面有天生的優勢。


 


其他種族歷經艱險,磋磨百年才能開的靈智,人類生來就有。


 


所以當時的那些修士很快發現,引天地間零散的靈氣入體,固然是個好的修煉法,但需要耗費大量時間,才能將這股力量轉化到能為自身所用。


 


於是他們找到了另一種更便捷、更快速的方法——


 


將其他種族已經轉化好的靈力奪取過來,為己所用。


 


可以說,現在宗門種靈草、養靈獸,就是這套修煉法演變過來的。


 


隻是當時的修士更加兇殘一些。


 


他們深知,這天地間最適合修煉的便是人,呼吸吞吐之間,便無意識地接納了大量的「靈」。


 


所以,吃什麼,都不如直接吃人管用。


 


我看書看得脊背發涼。


 


當時那群修士嘗試了上百種吃人的辦法。


 


熟制精造,流失太多營養,生食血肉,又顯得不太儒雅。


 


那幹脆不吃肉身,隻吃神魂。


 


他們又發現,這人分三魂七魄,陽魂離體即S。


 


那就吃了二魂七魄,留下陽魂半條。


 


人會痴傻,但不會立刻S亡,他們既漲了修為,又擔不上S人的因果。


 


他們還研究出了許許多多的「吃人法則」。


 


例如什麼人該吃,什麼人不該吃,什麼年齡的最為進補,如何維持人的繁衍,讓人能源源不斷為他們提供食物……


 


我不忍再看下去。


 


顫抖著手,默默燒了那本典籍。


 


原來這世間,妖吃人,神也吃人。


 


隻是神仙吃得更科學,更講究。


 


更不露痕跡罷了。


 


12


 


我第一次對我的仙途產生了迷茫。


 


心裡想著「大道無情」,可又實在放不下那群無辜百姓,他們隻是在努力活著,他們究竟有什麼錯呢?


 


宗門所有人都笑我憐憫蝼蟻,笑我沒出息,我無可反駁。


 


至少我不想變得和那群吃人的神仙一樣。


 


但轉念又一想。


 


我可是個廢物啊,我怎麼配和他們一樣?


 


13


 


我在宗門又待了半年多時間。


 


說到底,這歸雲宗也是靈氣聚集之地。


 


勤加修煉,再加上那股不明來源的力量。


 


我很快便平穩跨過了築基,結出金丹。


 


現在的壽元超過五百載,書中的妙法仙術也自學了七七八八。


 


隨便拉個同等級的修士,大抵有九成勝算。


 


隻是這一切無人可分享,分享了也無人在意。


 


我依然是盡人皆知的宗門廢材,仿佛多看我一眼,就會沾染了晦氣。


 


我決定要徹底離開歸雲宗。


 


神仙不管蝼蟻S活,我管。


 


「蝼蟻」敬我如神,那我便去當他們的神。


 


臨走前,我將這些時間攢的靈石,全部換成了宗門裡最普通便宜的仙草,塞滿了整整兩個包袱。


 


對於修士來說,這些都是用不上的垃圾,可對於普通凡人,這些就是延年益壽的靈丹妙藥。


 


我還手抄了一份煉氣期的修煉秘法,準備給王宣帶去。


 


我與他聊得投緣,算是盡我所能助他一臂之力。


 


正如我第一次離開那樣,這次我依然走得悄無聲息。


 


隻是現在的我與當時不可同日而語。


 


不到半個時辰,我便橫穿了千城百州,直達富平縣。


 


我收了仙法,換了身粗布麻衣入城,想著先去尋一個住處。


 


沒想到,剛進城沒走百步,就立刻被認了出來。


 


「神仙?是您嗎?您回來了?!大家快來啊!保佑咱富平縣的神仙回來了!回來了!」


 


一聲激起千層浪。


 


街上所有目光齊聚過來,有人當即就要跪拜,直接被我一道法術,隔空定住了身子。


 


「各位父老鄉親!我何某人承蒙諸位的厚愛,此番回來便不走了,待我在城裡尋個住處,有困難的便可來找我,能幫的我一定去幫!隻是有一點,你們誰也不許跪我!若執意不聽的,就別怪我何某人生氣了。」


 


百姓聽過我的話後竊竊私語起來,過了良久,才將信將疑地點了點頭,但行為仍然拘謹,不敢朝我靠得太近。


 


我知道,他們仍然怕我。


 


不過沒關系,可以慢慢來。


 


「咳咳,上仙回來啦?老夫真沒想到,有生之年還能見到上仙您……」


 


縣令大抵是得到了消息,第一時間趕了過來。


 


就如上次那樣火急火燎,邊跑邊系官袍,許久未見,他精神氣倒是更足了。


 


「大人近來可好?」


 


我看他格外親切,笑著問道,他連忙擺了擺手,也笑了:


 


「上仙真是折煞我了,聽聞您想尋個住處?正巧啊,上次您幫咱們縣除了惡虎,又執意不要賞銀,我便自作主張,用那筆錢在城裡替您購置了套房產,還讓全縣人都記住位置,尋思若您千百年後回來,到咱富平縣能有地方歇個腳。」


 


我有些驚訝,這倒確實省了麻煩,連忙讓他們帶路。


 


本以為充其量是個一進四合院,沒想到足足是個三進的大宅,生活家具一應俱全。


 


老縣令還提議,說我既然打算在這裡長住,便給我安排些丫鬟小廝,被我以不喜被人伺候為由嚴詞拒絕了。


 


我又問起他,那個在城裡擺攤算命的王宣此時在何處,我有東西要給他。


 


他思索半天,才恍然大悟:


 


「哦哦,您說王半仙兒?


 


「他啊,早就S啦!」


 


14


 


王宣在我走後的當天下午就S在了攤子上。


 


據說S相很難看,面色烏青,七竅流血。


 


可怪的是,如此慘狀,卻查不到S因。


 


縣裡的仵作們忙活了幾個月,也沒能有個結果。


 


最後隻能將其歸作懸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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